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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龙井市林业局接到龙门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有市民在市粮库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希望给予及时救助。
接到电话后,龙井市林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初步辨认,发现该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经检查,工作人员发现獐的后腿受伤,其他部位无明显伤痕,生命体征正常,可行走活动,且具有一定的攻击性。最后,在民警的合力“围剿”下“制服”了獐,将其送至延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妥善救治和养护,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龙井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珍稀野生动物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明显增强,市林业局不断加大对辖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在此,林业工作人员呼吁,广大群众能够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如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保持一定距离,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切勿带回家中饲养。
(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供稿)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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