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按照人社部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将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资料图片)
吉林省第三代社保卡持卡用户。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2023年1月12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2020年12月31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9日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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