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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12月30日发布公告,延边州《关于汪清工业集中区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延州政报〔2020〕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同意汪清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
批复如下:同意汪清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晋升后名称为吉林汪清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小汪清村西界、西至东新一路以东、南至汪清河以北、北至省道203绕越线以南。吉林汪清经济开发区应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延边州要指导汪清县加强对吉林汪清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长春记者站:张鹏飞)
编辑:听雪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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