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因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因其他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将取消参评资格,对获奖并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所有参赛作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初评专家从应征作品中初选出曲谱70首,再由复评评审专家在初选出的70首曲谱作品中,评选出30首试唱演出;在终评阶段,组委会对30首入围曲谱组织试唱演出,依据专家打分,结合网络点评,社会各界意见,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主歌1首,副歌5首。
为了确保征集质量,多出精品,曲作者可与词作者进行沟通,根据曲谱创作要求,可对歌词进行适当调整修改。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属靖边县,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报酬的权利。靖边县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创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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