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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允许用于商业目的的统一处方是医院对医生使用信息量的统计。
2、所谓以商业为目的的“统一处方”,是指医院中的个人或科室向医药营销人员提供一定时期内医生或科室的临床用药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
3、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的管理,避免医生和临床科室出于不正当商业目的使用药品和高值耗材的统计信息。
4、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的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一"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一",严禁用于商业目的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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