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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3月6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部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执法人员认真核实了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购销存制度,并抽查了部分美瞳产品及其护理液是否合法合规、安全有效。执法人员发现,在个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存在着随货同行单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刘建昌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美瞳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经过网络销售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店铺购买,对国产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企业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对进口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据了解,目前全州有“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70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日常监管为依托,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全面强化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2022年以来,我州共检查眼镜店76家次,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7家,有效净化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经营秩序。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孙振洪小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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