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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树龄超100年的国家保护古树案。
2022年10月,被告人张某广、胡某贵、张某兴从松桃自治县窜至印江自治县刀坝镇联丰村,将一棵金弹子树挖出并盗走。案发后,该金弹子树被公安机关依法追回并妥善栽种。经鉴定,该金弹子树树龄超过百年,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古树,价值5.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广、胡某贵、张某兴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印江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性质以及量刑情节,依法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印江生态环境优良,物种资源丰富,保护古树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行为人私自盗挖国家保护古树,改变了野生植物的原生状态,破坏了野生植物链条,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下一步,印江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电信网络诈骗、涉毒品等犯罪,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白春霞
编辑 葛永智
二审 杨聪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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