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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7月6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百合”)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简称“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批复文件还提到,梦百合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梦百合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梦百合6月1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包括家居产品配套生产基地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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