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文旅部的《曲艺传承发展计划》,进一步推动曲艺传承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优秀青年曲艺表演人才,西安曲艺团培训中心开始招生啦!6月30日,西安曲艺团学员班新闻发布会在大雁塔北广场相声江湖(青曲店)举行,陕西省曲协秘书长赵光远,西安曲艺团董事长于海涛,西安曲艺团总经理苗阜等领导出席会议。发布会现场,苗阜概括介绍了西安曲艺团和曲艺团牡丹奖工作室的相关情况,并对学员班(团带班)、表演培训班、初级启蒙班的招生对象进行了说明。
多年来,西安曲艺团致力于打造西北曲艺新高地,吸引了众多喜爱曲艺、相声、快板艺术的人才加入,在传承陕派曲艺艺术的基础上,以文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以地区经济发展带动文化产业整体提高。
西安演艺集团旗下西安曲艺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其前身是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国有曲艺院团“西安曲艺团”,为全国著名的曲艺专业院团之一,由国内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全国牡丹奖得主苗阜担任总经理,负责企业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著名相声演员、全国牡丹奖得主王声担任艺术总监;公司设有全国唯一的“牡丹奖工作室”,汇集了于海涛、苗阜、王声、纪鸣亮、杨锦龙等获得国家级曲艺牡丹奖的获奖演员,开展深层次的作品创作、艺术交流表演、曲艺理论研究、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申报等工作。
过去两年来,该公司通过整合演艺资源、引进曲艺人才,推出一批叫好又叫座的文艺作品。西安曲艺团积累、储备、创作了大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曲艺艺术作品,内容涵盖:相声、快板、陕西快板、陕北说书、鼓曲、小品、单弦、相声剧等绝大多数曲艺艺术形式,西北地区独有、断代近三十年的西安鼓曲、古彩戏法等艺术形式,更是引人入胜。
附资料
西安曲艺团简介:
西安曲艺团有限公司是西安演艺集团与西安青曲社演艺艺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控股的专业曲艺演出团体,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现有演职员51人。公司由国家一级演员、全国牡丹奖得主于海涛担任董事长;由国内著名相声演员、国家一级演员、全国牡丹奖得主苗阜担任总经理,负责企业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著名相声演员、全国牡丹奖得主王声担任艺术总监。公司设有全国唯一的“牡丹奖工作室”,汇集了于海涛、苗阜、王声、纪鸣亮、杨锦龙五名获得国家级曲艺牡丹奖的优秀演员,开展深层次的作品创作、艺术交流表演、曲艺理论研究、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申报等工作。
其前身可追溯到1950年由“陕派相声开山之祖”张玉堂先生发起创立,距今有七十年的光辉历史,是国内著名的曲艺专业院团之一,1950年,张玉堂发起成立了西安市第四区(今新城区)曲艺联谊会,随后改为新城区曲艺队,这便是西安曲艺团的雏形。1955年以张玉堂为首的二十多位艺人成立西安实验曲艺团,逐步创立了符合西北群众满意的相声风格----“陕派相声”,就是帅、卖、怪、赖的特点,后来逐渐形成了“迈”(豪迈)的风格。1975年11月,西安市曲艺团成立(后改名西安说唱艺术团),以粉碎“四人帮”为题材的相声剧《八亿人民齐欢笑》,又一次让西安的相声轰动全国。马季先生等一批相声界大腕都专程来观摩学习。
在如此浓厚的艺术背景下,西安曲艺团背负着振兴西北曲艺的重任。一步一步坚定的走来,积累、储备、创作了大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曲艺艺术作品,内容涵盖:相声、快板、陕西快板、陕北说书、鼓曲、小品、单弦、相声剧等绝大多数曲艺艺术形式,拥有一批有实力的曲艺演员和一支完善的编导队伍,是西北地区实力最强的曲艺院团,2019年西安曲艺团推出的“曲艺传承--曲苑繁花·展演”(第一季)已经成为独有的曲艺品牌,入选2020年西安市文艺精品舞台剧目。并与2020年推出“曲艺传承--曲苑繁花·展演”(第二季)囊括了全陕西最优秀曲艺演员、最全面的曲艺剧目和优秀的曲艺创作团队。逐步恢复了京韵大鼓、梅花大鼓、西河大鼓、单弦等曲种,使断代三十多年的鼓曲重新在西北的舞台上响起。展演曲种丰富、题材广泛。有的是对传统故事的新诠释,构思新颖,执着坚守传统。有的加入了贴近新时代的内容,在创新中求突破,让传统曲种焕发新的艺术魅力,形成了相声、陕西快书、鼓曲等多种曲艺表演形式的大集结。2021年,承办的首届西安相声节,汇集全国相声社团的演员,在全国相声界引起巨大反响,公司努力打造曲艺品牌,促进西安成为全国的曲艺新中心。
西安曲艺团有限公司的成立,以弘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曲艺文化为宗旨,全力打造西北曲艺新高地、传承陕派曲艺艺术,以弘扬主旋律、引领曲艺新消费为目标,践行文旅融合为抓手,配合大西安整体文旅融合发展,以文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以地区经济发展带动文化产业整体提高。
西安曲艺团训练班招生页面:https://m.weibo.cn/7241604534/4651939516645867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